学院全体研究生:
根据学校关于评定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现将地球科学与技术学院评审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按照《地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和学校通知执行,国家奖学金评选实行全院联评,统一答辩,确定获奖推荐人员。
二、奖项类别
三、评审安排
1.材料提交时间:2025年10月7日中午12:00之前(成果从本人所在学段入学时开始计算,截至到2025年9月30日),完成各年级材料提交和收取,负责人核对相关信息。硕士研究生负责人为各年级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博士年级负责人为兼职辅导员卢延俊。截止日期后不再接收材料申请,视为放弃申请本学期国家奖学金评选。
2.评审答辩安排:初步定于10月11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PPT答辩汇报本阶段主要代表性成果。
3.评审公示:评审结束后由学院统一公示。
四、评审材料要求
全体参评者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硕士.《附件5:2025年地球科学与技术学院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表》(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一份);
1-博士.《附件4:2025年度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附表》(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一份)。
2.评审细则中要求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认定材料,科研成果相关材料纸质版需要本人及导师签字(附件5(硕士)或附件4(博士)纸质版手写签字并注明:材料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责任自负。)其他纸质证明材料需要本人签字及相关认定人签字或盖章。二区及以上论文需提交学院网站报道截图及链接。
以上电子版材料提交务必一起打包传送给相关负责人,并以“年级-专业班级-学号-姓名”方式进行命名,本人所有纸质版参评材料请放于一个档案袋内,以“年级-专业班级-学号-姓名”标注。
特别说明:
1、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或本科直博生)在可参评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第一年时,其在硕士阶段未获得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成果(或本科第四学年的成果),可以用以参评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本研一体化培养的研究生在参加国家奖学金评选时,可使用本科阶段(第四学年)未获得国家奖学金的成果。
2、已使用获评过国家奖学金或企事业奖助学金的成果不可再次参评使用。二区及以上论文以在学院网站报道为准。
3、硕士各班班长需要根据专业排名公示,给出申请者排名和赋分。
特别提醒:如在评审奖学金中使用的材料弄虚作假或者违背学术诚信,学院将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重在奖励思想积极向上、学习成绩优异、道德品质优良、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的优秀研究生,欢迎优秀硕士、博士进行申报!申请者请加QQ群:657505087。本通知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辅导员杨建敏、栗磊、张胜博。
附学校相关通知:
https://csun.upc.edu.cn/2025/0928/c21834a472233/page.htm
地球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5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