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全体研究生:
根据学校关于评定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企事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现将地球科学与技术学院评审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按照《地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和学校通知执行,国家奖学金和企事业奖学金评选实行全院联评,统一答辩,确定国家奖学金及企事业奖学金获奖人员。
二、奖项类别
1.国家奖学金
2.企事业奖学金(见附录)
三、评审安排
1.材料提交时间:2024年11月4日18:00之前(成果截至到2024年10月31日),完成各年级材料提交和收取,负责人核对相关信息。硕士研究生负责人为各年级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博士年级负责人为兼职辅导员卢延俊。截止日期后不再接收材料申请,视为放弃申请本学期国家奖学金及企事业奖学金评选。
2.评审答辩安排:初步定于11月中上旬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PPT答辩,汇报主要代表性成果。
3.企事业奖学金答辩另行安排。企事业奖学金按照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赋分。
注:两类奖学金不可同时兼得。
所有申请者视为认同以上规则。
3.评审公示:评审结束后由学院统一公示。
四、评审材料要求
全体参评者需要提交以下材料(企事业奖学金申请者需按照国家奖学金申报材料提交):
1.《附件1:2024年地球科学与技术学院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表》(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一份);
2.《附件2:2024年度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附表》(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一份)。
3.评审细则中要求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认定材料,科研成果相关材料需要本人及导师签字(本人注明:材料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责任自负。)其他证明材料需要本人签字及相关认定人签字或盖章。二区及以上论文需提交学院网站报道截图及链接。
以上电子版材料提交务必一起打包传送给相关负责人,并以“年级-专业班级-学号-姓名”方式进行命名,本人所有纸质版参评材料请放于一个档案袋内,以“年级-专业班级-学号-姓名”标注。
特别说明:
1.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或本科直博生)在可参评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第一年时,其在硕士阶段未获得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成果(或本科第四学年的成果),可以用以参评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本研一体化培养的研究生在参加国家奖学金评选时,可使用本科阶段(第四学年)未获得国家奖学金的成果。企事业类同。
2.已使用获评过国奖或企事业的成果不可再次参评使用。二区及以上论文以在学院网站报道为准。
3.各班班长需根据《地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细则》完成参评学生课程成绩S1的计算,给出排名和赋分。
特别提醒:如在评审奖学金中使用的材料弄虚作假或者违背学术诚信,学院将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重在奖励思想积极向上、学习成绩优异、道德品质优良、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的优秀研究生,欢迎优秀硕士、博士进行申报!申请者请加QQ群:547968003。本通知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辅导员杨建敏、栗磊(电话:0532-86980079)。
附学校相关通知:
1.关于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及推荐工作的通知
http://csun.upc.edu.cn/2024/1031/c4439a444477/page.psp
2.关于评选2024年研究生企事业奖助学金的通知
https://csun.upc.edu.cn/2024/1008/c4439a441833/page.htm
其他评审要求见附件。
地球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4年10月11日
附录:企事业奖学金奖项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