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研究生:
根据学校安排,2023年研究生第二批企事业奖助学金评选我院具体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指标
二、评选依据
企事业奖助学金评选要按其实施细则执行(见附件)。
三、评选流程及要求
1.个人申请: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向兼职辅导员提交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
2.材料提交:2023年11月5日晚18:00前提交申请表至兼职辅导员处(成果日期从本人入学开始计算,截至到2023年11月5日;参评过往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企事业奖学金的成果不可重复使用),申请人只可申请其中一项企事业奖学金。硕士研究生负责人为各年级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博士年级负责人为兼职辅导员卢延俊。
申请人需要提供所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科研成果相关材料需要本人及导师签字(本人注明:材料真实有效、如弄虚作责任自负),其他证明材料需要本人签字及相关认定人签字或盖章。
以上电子版材料提交务必一起打包发送给相关负责人,并以“年级-专业班级-学号-姓名”方式进行命名,本人所有纸质版参评材料请放于一个档案袋内,以“年级-专业班级-学号-姓名”命名。
3.学院进行审核答辩,初步定于11月7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申请人提前准备3-4分钟PPT答辩。
已参加过第一批答辩的同学不再进行答辩,只需提交申报表,具有优先获评权。
4.评审公示:评审结束后由学院公示评审结果。
四、特别提醒
1.截止日期后不再接收材料申请,视为放弃申请本次奖学金评选。
2.如果在评审研究生企事业奖学金中使用的材料弄虚作假或者违背学术诚信,学院将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研究生企事业奖学金重在奖励思想积极向上、道德品质优良、科研能力显著、综合发展优秀的研究生,申请者请加入QQ群:732341248。
本通知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辅导员杨建敏,电话:0532-86980079。
地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