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党支部:
学院学生党总支将2019年确定为“支部建设年”,为进一步增强党支部工作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做到聚焦问题、靶向发力,解决支部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经研究决定面向全院学生党支部开展支部建设目标立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全院所有本科生党支部和研究生党支部。
二、立项内容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8年10月28日正式印发。《条例》对党支部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各党支部按照《条例》要求,将支部工作计划与建设目标立项有机结合起来,重点从党支部建设目标、支部建设规定动作细化方案和支部建设特色工作等三个方面进行立项申报,力求支部工作保质量、强特色,建设有章法、有传承、有特色的“三有”党支部。
1、规定动作
各支部按照《学生党支部工作要领》,结合支部工作计划,制定本支部需要完成的规定动作,列出支部工作计划清单以及工作完成进度安排。
2、特色工作
各纵向党支部依托本支部学科特点,做到立足特点抓建设、立足特点做贡献、立足特点出特色,充分挖掘支部工作亮点,确定支部特色工作,形成“一支部一品牌一亮点”的服务型党支部。
三、经费支持标准
根据各支部立项申请情况确定支持力度,重点建设项目支持2000元,一般建设项目支持1000元,其他项目支持500元。
四、经费的使用
1、立项活动经费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2、活动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杜绝铺张浪费。可报销的费用包括:参观门票费、学习材料费、使用车辆的交通费等。
3、经费下拨采取“先考核,后报销”的方式,中期考核合格者可报销50%的经费,学年考核合格者报销100%的经费,考核优秀者,按照120%比例拨付经费。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经费支持。
4、已批准立项,当年没有达到要求的,经费不能顺延到下一年度使用。
五、申报程序
各党支部从支部情况简介、建设目标、规定动作细化方案、特色工作四个方面填写附件1《党支部工作立项申报书》,于10月11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送至党建服务中心季瑞允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13708504@qq.com。10月中旬进行立项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做好立项答辩准备。
六、工作要求
1、所有支部均需要参加立项申报。
2、立项建设期为一学年,一般9月份进行立项申请,1月份进行中期考核,7月份进行结项汇报。
3、学院党总支负责项目的批准立项和验收工作。
4、规定动作没有达标的支部,需党支部全体委员向学生党总支进行书面报告,说明情况,限期整改。
5、立项党支部负责人须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发动支部全体党员积极参与,按时完成各个阶段的任务,确保项目实施的质量和效果。
6.党支部要及时总结工作开展情况,收集、整理项目推进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片、视频等资料,提炼好的经验做法,建立工作长效机制。
中共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地球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总支部委员会
2019年10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