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姜永昶作者:编辑:发布时间:2019-01-04浏览次数:727

各班级:

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树立大学生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榜样示范作用,鼓励大学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积极进取,根据山东省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要求,现将2019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一)评选范围:我校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要求:省级优秀毕业生与校级优秀毕业生两项荣誉不能兼得

二、 评选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新时期广大青年的历史使命;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学习认真刻苦,理论基础扎实,成绩优异,在历年思想品德评定和综合测评中成绩优秀;硕士研究生须在基本学制内正常毕业。

(四)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身心健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

(五)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等称号,获得校一、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的,有突出的获奖成果或优秀论文的,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取得以上称号或荣誉至少一项;

(六)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三、 评选办法及申报时间

(一)各班级根据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认真组织实施,在综合测评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确保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

(二)符合条件的同学自行申请参加评选。

(三)各班级组织同学分别进行差额选举等额选举,等额选举的得票率需超过班级人数的70%

(四)学院成立评审小组,对班级结果进行审核。对不按规定程序评选、弄虚作假的,取消评选名额,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各班级于17前完成评选。

四、材料报送

请各班级务必171000按要求将以下材料纸质或电子版上报:

1、校级“优秀毕业生评审表”【一式2份,双面打印】(见附件1);认真填写校级“优秀毕业生评审表”,不得出现涂改,变动表格格式,字体字号统一要求为宋体四号。只交纸质材料。

2、“2019届省级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见附件2);只交电子材料。

3、“2019届校级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见附件3);只交电子材料。

五、其他事宜

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及学校核准无误、公示期间无异议的优秀毕业生,授予“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2019届优秀毕业生”或“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19届优秀毕业生”称号,颁发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或学校印制的优秀毕业生证书,并由学工部、研工部将“优秀毕业生评审表”装入毕业生档案。

 

附件汇总.rar

 

                                              地球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9.1.4